守护最美“夕阳红” |内蒙古包头市着力打造养老服务品牌 环球热点评
包头市集中力量,聚力打造“幸福颐柏”养老品牌,全面推动优质养老服务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手边”集聚,不断满足全市58万名老年人享有高品质基本养老服务的期盼,努力把“鹿城”打造为“颐养”之地,让老年人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聚焦“获得感”在居家养老上下“真功夫”
2022年6月,国家民政部、财政部公布了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地区,内蒙古包头市成功入选。这是继包头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千户万人”工程实施后的又一个关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重点任务。包头市全面推进包头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档升级,让鹿城老人在家门口就能享受高品质养老服务。
(相关资料图)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实现全覆盖面。“家门口”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织得更密更实,建成256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较好满足了老年人就近就便、多元供给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经过五年建设,形成了青山区“老少乐园”、东河区“老小福园”、昆区“老少康育园”、九原区“老少颐惠园”等一区一品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格局。深入实施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探索推行“中心厨房+集中配送+社区就餐+送餐入户”的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累计建成196个“后厨可观、食材可溯、安全可查、送餐可及、质量可评、价格实惠”的标准化社区老年助餐设施,累计助餐量达86万余人次。
养老服务插上“智慧”翅膀。建成全市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包头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全市养老服务在线评估分析、需求对接和可视化监管,累计接听群众来电约14.4万余条,为老年人提供六助等服务共计约3.4万次、1.3万人。
连续两年将为特殊困难群众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列为全市民生实事。实施“千户万人”、居家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惠及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12000余户。按照“一人一策”“一人一案”原则,尽心竭力把工作做实做细,把服务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
聚焦“安全感”在机构养老上下“实功夫”
特殊困难群众兜底供养有保障,全市8家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进行提档升级改造,制定实施机构服务标准,设施设备更加完善、居住环境更加舒适、服务功能更加多样,实现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集中供养、应养尽养。推动乡镇敬老院提档升级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将机构服务延伸至周边乡镇和农村居家社区。引入专业社会组织以公建民营形式运营土右旗、达茂旗、固阳县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为特殊困难群众提供软硬兼具暖心服务,确保把底兜稳、兜好。
社会办机构百花齐放,让老人感受“家”的温暖。立足安全生产底线要求,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针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监管重点、难点,推动监管实现常态化、协同化、精准化,让老人住得安心。施行养老服务星级评定、定期评估、违规退出等机制,开展养老机构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大部分养老机构制定实施了企业标准,服务更精准、规范。惠德、滨河、兴胜等多家民办养老机构连锁经营、规模化发展,形成品牌效益,成为引领包头养老机构发展的样板,让老人住得舒心。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全市66家养老机构,以不同形式开展医疗、康复、保健服务,护理型床位增至5400张,占比达53%,让老人住得放心。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针对退休职工人群聚集的情况,将专业服务延伸入家庭,引导养老机构承接运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建成昆区团九养老综合服务中心、青山区自2街坊老少乐园等一批集居家、社区、机构于一体的嵌入式养老服务综合体,凸显工业城市退休职工社区、居家、康养的风貌。
聚焦“幸福感”在尊老惠老上下“细功夫”
政策引领,为包头养老提供强大政策支撑。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包头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办法》、《包头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实施方案》、《包头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包头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规划设计、设施配置、服务模式、场地保障、资金支持、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了科学规划、有效整合,为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融合的功能完善、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撑。
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年内包头市累计为7.1万余名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3747万余元,惠及面达100%,为2.1万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12万余元。探索建立生活不能自理经济困难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减轻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负担。
关注特殊困难老年人需求,建立由“社区工作者+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组成的巡访队伍,对独居、留守老年人进行定期巡访,常态化开展留守老年人生活、精神、健康等方面的关心关爱行动。打造了以千户万人、提升行动服务为品牌、以智慧养老平台为载体、以专业服务团队为依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刻钟”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模式,直接惠及散居五保、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扶家庭、重点优抚对象等各类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
记 者:王惠聪
编 辑:敖 琳
审 核:岳 楠
监 制:山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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